亳州市旅游局举办《旅行社条例》宣传贯彻培训班

作者:管理规范处 来源:管理规范处 发布日期:2009年6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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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《旅行社条例》经国务院批准后已于200951日正式实施,为传达全省《旅行社条例》宣贯会精神,更好地宣传贯彻新条例的内容、精神实质,切实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努力营造管理到位、服务上乘、竞争有序、和谐发展的旅游市场环境,亳州市旅游局于617-18日举办了《旅行社条例》宣传贯彻培训班,亳州市县区旅游局、旅行社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班。

亳州市旅游局副局长王安全在开班仪式上作了动员讲话,深刻阐述了新《条例》和《细则》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,对学员提出了具体要求,一要提高认识,遵守纪律,认真学习,踊跃交流,二要要切实掌握新条例、新细则的内容和精神实质,三要学以致用,积极推进旅行社经营管理上台阶、上水平,促进亳州市旅行社行业健康发展。

培训班上,资深律师刘为民进行了精彩授课,详细介绍了新《条例》和《细则》修订的历史背景,深入分析了新旧条例的变化内容,通过生动的案例,全面解读了新条例、新细则的重点内容,同时,向学员介绍了旅行社规避法律风险的具体措施。

据了解,通过两天的培训和讨论,学员一致认为受益匪浅,表示要学以致用,为亳州市旅游业做出积极地贡献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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