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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全国第八批援藏导游推荐工作的通知


 索引号:OA037060502201002001  发布日期:2010年2月3日
 内容分类:政策法规/文件  发布单位:安徽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
 文号:皖旅人〔2010〕10号
 

各市旅游局(委):
    导游援藏工作是党中央、国务院交给旅游战线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。自2003年开始,全国共组织了七批援藏导游员,有六批共415名援藏导游员进藏开展导游援藏工作。七年来,导游援藏工作在服务西藏旅游业发展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,达到了预期效果。我省积极响应国家旅游局的号召,选派工作多次受到国家旅游局肯定,我省选派的优秀导游员在援藏工作中也多次被评为“全国援藏导游员先进个人”。近日,国家旅游局印发了《全国第八批(2010年)导游援藏工作实施意见》,为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我省选拔推荐第八批援藏导游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工作任务
    援藏导游员赴藏工作时间为2010年4月15日至2010年10月15日。
    导游援藏的工作任务是:执行上岗带团、传帮带和推进合作与交流三项主要任务,不断拓展导游援藏业务,承担教育培训和帮助西藏有关部门开展旅游业务等工作。
    二、选拔与选派
   (一)选拔条件
    1、忠于祖国,热爱民族事业,政治素质好。
    2、持有导游证,业务能力强,有2年以上导游工作经验。
    3、年龄在22岁-40岁之间,身体健康,无任何急慢性疾病,能够胜任高原工作。
    4、小语种导游选拔困难的,可以考虑由院校推荐选派持有导游证的外语专业学生,推荐的学生需与派出学校签订派出协议,并与旅行社签订正式劳动合同。
   (二)有下列情况的不能选拔
    1、非本人自愿的;
    2、家庭有实际困难的;
    3、导游员夫妻双方同时报名的(限选其中一方);
    4、未与派出单位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;
    5、已承担过两次导游援藏任务的导游员;
    6、有其他不适合派出情况的。
   (三)选拔程序
    对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,由所在单位推荐,经所在市旅游局(委)初审、体检后上报省旅游局,省旅游局将采取一定方式对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严格复审,按照名额分配和有关要求上报国家旅游局。
    上报材料包括:《2010年援藏导游员推荐表》(见附件一)、《2010年援藏导游员备案表》(见附件二)、推荐的援藏导游员身份证复印件、导游证复印件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复印件、劳动合同(或单位人事证明)复印件、派出院校协议等。
   (四)名额分配及派出方式
    根据国家旅游局要求,分配给安徽省援藏导游员名额4名,其中英语导游3名,日语导游1名。请各市旅游局(委)严格按照语种要求,广泛动员,采用形式多样的选拔方法,把符合条件的优秀的导游员推荐上来。
    省旅游局将对各市旅游局(委)推荐人选进行严格复审筛选后报国家旅游局。
    三、相关待遇及费用分担
   (一)相关待遇
    根据国家旅游局规定,进藏导游员除保留原单位基本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外,援藏期间能够遵章守纪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、圆满完成任务的享受以下全部待遇:
    1、每人每月发放4200元补贴,其中包括:高原补贴2800元、包干医疗费1000元、伙食补贴300元、交通补贴100元。
    2、统一购买意外伤害和有关交通工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。
    3、由受援单位按标准发放带团补贴。
    4、评选为“全国援藏导游员先进个人”的导游员,予以奖励晋升导游等级,原导游等级工作时间须满两年,奖励晋升最高级别为高级,奖励晋升时效为参加导游援藏当年年底前,由各地旅游局(委)向国家旅游局申报。评选为“全国援藏导游员西藏自治区先进个人”的导游员,在当年或第二年的导游等级考核中,可享受一次总分加10分的奖励。
   (二)费用分担
   根据国家旅游局规定,援藏导游员在藏工作期间,有关费用由各方按以下原则分担:
   1、派出单位保留其原有的工资及医疗等一切福利待遇。
   2、受援单位负责援藏导游员的住宿安排和发放带团补贴。
   3、国家旅游局负责解决援藏导游员的往返交通费,在藏期间的高原补贴、医疗补贴、伙食补贴、交通补贴,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以及集中培训费用。根据各省(区、市)分配的进藏导游员名额,按每人600元体检费标准补贴各省(区、市)旅游局(委)。按每人500元标准一次性补贴受援单位,为援藏导游员购买卧具等用品。
    四、时间安排
   (一)2010年2月5日前,各市旅游局(委)将推荐的报告及相关材料书面报送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。
   (二)2010年2月15日前,省旅游局对各市推荐人员进行复审筛选,并将有关材料报送国家旅游局导游援藏办公室(国家旅游局人事司人才开发处)。
   (三)2010年3月20日,国家旅游局将援藏导游员批复名单和有关培训资料下达到有关省(区、市)旅游局(委)。
   (四)2010年4月15日,援藏导游员将进藏集中培训,进行岗前教育和适应性培训,重点学习国家的有关民族、宗教、外事等政策和到主要的景区实习。
   (五)2010年10月中旬,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导游援藏办公室负责对援藏导游员做好鉴定,并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做好总结表彰和送行工作。
    五、有关要求
   (一)各市旅游局以及各派出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,严把选人关。要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程序认真选拔援藏导游员,确保选派人员质量,真正把政治素质好、思想作风硬、业务能力强、健康状况好、热爱西藏旅游业的导游员推荐上来。
   (二)各有关单位要统筹安排,加强配合,相互支持,积极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,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援藏导游的推荐工作。
    联系人: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 陈昊
    联系电话:0551-2830228
    传 真:0551-2826252
    E-mail:lyjrjc@ah.gov.cn

    附件一:《2010年援藏导游员推荐汇总表》
    附件二:《2010年援藏导游员备案表》

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

 附件 
附件一推荐汇总表.doc
 附件 
附件二备案表.doc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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